达人网-万达广场社区-全球最劲爆的达人俱乐部

 找回密码
 立即入住
查看: 58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国务院批复西藏设立第四个地级市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4-4 01: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华网拉萨4月3日电(记者王守宝、文涛)记者日前从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行署获悉,国务院已经同意西藏自治区撤销林芝地区设立林芝地级市。西藏地级市将增加至4个。

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林芝地区和林芝县,设立地级林芝市;林芝市设立巴宜区,以原林芝县的行政区域为巴宜区的行政区域。据悉,下一步,林芝地区将开展撤地设市的各项选举工作,完善成型市级政府的组织架构,作为西藏自治区政府派出机构的林芝地区行政公署将退出历史舞台。
  
根据批复内容,在撤地设市过程中,西藏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整体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西藏林芝地区位于西藏东南部,平均海拔3100米,是西藏海拔最低的一个区域,享有“西藏江南”的美誉。近年来,西藏林芝地区依托雅鲁藏布江等世界著名旅游景点,着力打造“世界生态旅游目的地”。2014年,林芝地区接待游客28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8亿元左右,在旅游业带动下,林芝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较快。
  
除了林芝地区撤地设市获国务院批复外,2014年,位于西藏东部的昌都以及位于西藏西南部的日喀则都已在获国务院撤地设市批复的情况下完成了撤地设市工作。加上西藏首府拉萨,西藏地级市将增至4个。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万达广场社区无关。其原创性或转载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有发现有任何问题或侵权行为请联系:http://www.wandaclub.cc/ 处理,我们将在24小时内给予删除,并向所有持版权者或相关主体致最深歉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入住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触屏版|万达广场社区_达人网 ( 京ICP备12002076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2931号 )

GMT+8, 2024-4-24 17:0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