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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交站小便纵然不对,但也完全罪不至死。9月11日,5男1女共6名被告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兰州市中院接受公开审理。原因就是他们在公交车站等车时看到一个不文明男正在小便,几句责骂声过后,不文明男被这些年轻人捅伤致死。 2013年8月21日凌晨1时,兰州市皋兰县人魏某某、康某某、常某某、张某某、朱某某5人与年仅18岁的白银女子李某某在兰州城关区永昌路一家火吧消费后,行至永昌路与正宁路夜市交叉路口公交站等出租车。而此时,男子高某某在公交车站站台处当众小便,女子李某某就骂了对方一句,高某某遂上前打了李小莹一个耳光,李某某回踢了高某某一脚,被激怒的高某某再次打了李某某一耳光后,一旁的魏某某、康某某、常某某、张某某、朱某某5人见状便上前对高某某一顿拳打脚踢。
期间,魏某某、康某某、常某某持随身携带的匕首刺向高某某胸部、背部。此情景引来了路人围观,不料常某某殴打、捅刺高某某后,用匕首开始捅刺围观人群,捅伤了围观者唐某某。之后,6人搭乘出租车逃离现场。高某某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高某某系他人用锐器刺破心脏后休克死亡,唐某某所受为重伤。 8月22日凌晨1时许,张某某到警方投案自首。8月23日12时许,常某某自首。当日18时许,魏某某、李某某托其朋友向警方打听案情后,也选择投案自首。朱某某被警方在火车站抓获。另查明,魏某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刑3年,康某某因贩卖毒品罪被拘役4个月。 昨日庭审中,6名被告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但对殴打过程中的细节表示质疑。魏某某称自己醉酒,具体事实已经记不清了。女子李某某称,发生争执时她本想劝架,可被害人上来就给了她两个耳光,殴打就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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