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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庆的超级豪宅,构成如下:先买了一处房产,“门面二间,到底四层”,也就是一栋带两间门面的四层楼,总共费银120两,折合今天6万元,便宜得令人吃惊。后来,西门庆增盖花园,花费500两,又买下隔壁的园宅,花费500多两,再买下对面乔家的宅院,花费700两。总价大约3000两,相当于150万元RMB。别墅面积我们不清楚,但是120两能买一栋四层楼别墅,3000两则能买25栋别墅,外加50个门面,放到现在,哪怕在小县城,您不花费几千万,也绝对买不到。 西门庆 不妨看看明朝其他的买房实例。
《中国历代契约会编考释》里说,景泰八年(1457年),徽州祁门县居民李添兴卖房,厨房一间,猪圈一个,只要纹银4.3两。万历元年(1573年),休宁县居民吴长富卖房,占地半分的小宅院,只要纹银2两。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休宁县居民王元浚卖房,正房3间,厢房3间,门面3间,卖了纹银50两。天启二年(1622年),休宁县居民姚世杰卖房,一间平房,建筑面积50平方米,卖了纹银8两。崇祯五年(1632年),休宁县居民金运出售双层楼房一幢,上下五间,占地一分,卖价30两银子。崇祯十三年(1640年),北京市崇文门大街居民傅尚志出售四合院一座,5间房,带门面,一分为二,卖给两个买主,总要价纹银56两。
上述实例,有些是农村卖房,有些是大城市卖房,但至少从明仁宗到明思宗的200年间,明朝的房价都不高,只要掏出几十两银子,一栋小楼或小四合院到手。
成化年间,明宪宗朱见深搞分房福利,但房子不够,没分到房的,直接发钱,由自个儿购房。亲王发1000两银子,郡王发几百两,县主、县君、中尉、乡君,发个几十两。虽然钱数差别大,但是都算皇亲国戚,住房标准起码小康。也就是说,哪怕几十两银子,在首都也能搞套好房。
几十两银子价值不多,等于现在的万把几万块钱。对照一下明朝人的工资,再来比较房价。《金瓶梅》中,西门庆家雇的伙计,每月给2两,年薪24两,年底有奖金。一个没有手艺的泥水匠,专干粗活,一天银子4分,日工资0.04两,月工资是1.2两,年工资14.4两。沈榜在《宛署杂记》里记载,万历年间北京地区雇佣搭棚匠搭棚,“每日每人工食银五分”,日工资0.05两,月工资是1.5两,年工资18两。他们只要不吃不喝两年,就可以买一套好房。
我 生活的小县城,有个亲戚是名本科生,工作6年,年薪2.5万,买套三室一厅110平米的楼房,连装修起码要60万,需不吃不喝24年。所以我建议他赶紧学会穿越术,一筋斗翻到明朝买房。
据《金瓶梅》载:西门庆的朋友常峙节买房,“门面两间,二层,大小四间,只要三十五两银子。”35两银子,相当于10500元人民币(按每两300元计算)。当时一个姓温的秀才给西门庆当师爷,包吃包住,逢年过节发红包,每月还能拿到三两银子的工资。假设这个温秀才不乱花钱的话,攒一年工资,就够买一幢两层小楼了。西门庆替姘妇王六儿买了狮子街繁华地段“门面二间,到底四层”的宅子,花了 120两银子,这要算西门庆的“外宅”了。36000块钱,西门庆就能给情妇买一套不错的房子,放在今天简直是痴心妄想。西门庆的同僚夏提刑,卖了一所宅子给何太监的侄子。“门面七间,到底五层”,“仪门进去是大厅,两边厢房鹿角顶,后边住房花亭,周围群房也有许多,街道又宽阔”按契上原价1200两交割,合今天的人民币36万元。夏提刑买的豪宅,相当于今天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双身职工一年半的收入。西门庆自己的宅院起先与夏家的这一所相差无几,后来通过扩建和购买他人房产,总值大约在 3000两左右,合今天的人民币在100万以内。以北京为例,目前以郊区为主的普通商品房成交均价为1.8万元每平方米,平均单套成交面积在100平方米左右,总价约180万元。也就是说,西门庆的宅院总值还不敌今天北京、上海郊区的一套普通民房的价值。
《金瓶梅》毕竟是小说,不足让人完全信服,明代真实的房价情况也有依据可杳。据《中国历代契约会编考释》记载:崇祯五年,安徽省休宁县居民金运出售双层楼房一幢,上下五间,占地一分,卖价30两银子。崇祯十三年,北京市崇文门大街居民傅尚志出售四合院一座,五间房,带门面,一分为二,卖给两个买主,总共要价56两银子。由此可见,至少在崇祯年间,只需要花几十两银子就能买一幢小楼或者一处小型四合院。
其实整个明朝房价都不高。以成化年间为例,跟朱元璋有血缘关系的亲王、郡王和奉国将军们,都能享受到免费分房的福利,如果国家没有房子可分,就直接拨给他们买房的钱。拨多少,有定例:亲王应该住超级豪宅,拨给他上千两;郡王应该住豪宅,拨给他几百两;那些县主、县君、中尉、乡君之流,跟皇帝的血缘关系七弯八绕越来越远,只能住一般的房,每人拨给几十两,即便如此,皇亲国戚所购住房的最低标准肯定在小康以上。换句话说,普通人用一年收入的几十两银子,绝对够买到当时一户普通家庭的住房。
此外,清代的房价与明代大体相当。例一:乾隆十六年(1751年),天津丁予范在刘家胡同二道街买了一块地,盖了一处四合院,这四合院占地近一亩,盖了10间房,连买地带盖房,花了180两银子,按清代每两银子等于人民币150元折算,相当于现在27000元。例二:乾隆十三年,北京内城新帘子胡同(长安街南,新华门与和平门之间),四间瓦房70两,相当于现在10500元。例三:咸丰七年(1857),浙江山阴县三十六都三图有人卖房,共计平房3间,卖了60两,相当于现在9000元。清代一个七品知县工资45两加45斛米,年收入约合56两银;一个仆人月工资6两×12=72两。可见,清代一个七品知县的工资抵不上一个仆人,所以清代的官员贪污是必然的,实际年收入超过500万元。清代无论官吏还是仆人,在北京市区范围内买得起一套四间瓦房(草民买差一点的),相当现在100平方米的房子,所需银子相当普通人一年的收入。
自古以来,房子作为安身立命的根本,永远是老百姓的根。当今房价如此之高,导致城市一套普通住房基本上是普通人家两代人的积蓄。难怪现今“穿越剧”大行其道,这也许是人们想穿越到明清时代去住廉价物美的房子,躲避高房价的压力现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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