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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来密码私删违章曝光记录 协管员非法获利2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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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7 10: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自称过目不忘,不务正业的协管员小张,暗中记下管理员的账户密码,进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私自帮人消除违章曝光记录。  上午交钱,下午违章曝光记录就没了,小张的“生意”火爆得很,四个月来,已非法获利28万余元。公诉机关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起诉小张,昨天上午9点,南京市溧水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据了解,该类型案件在南京还是首例。
  协管员:暗中记下管理员密码
  家住南京市溧水县的小张,今年刚刚37岁,2005年7月份到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工作。作为协管员的他,和另一名同事一起,主要负责处理城区的电子曝光以及违法录入等工作。
  至于为何动了邪念,还得从去年的一件小事说起。“我看到管理员的账户密码,就记下来了。”小张在法庭上回忆,有一次偶然走进张兰的办公室,看到她正在登录系统平台,因为密码比较简单,很轻易地就记下来了。
  由于小张自己没有账户,出于工作之便,同事将自己的账户密码告诉了他。之前小张的日常工作是,先用同事的账户登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后,再获取违法处理决定书号。
  不过,如果能获得管理员的账户,顺利登入对账系统,就能用已获取的违法处理决定书号,暗中进行对账核销,而这远超过小张的工作职权。
  小张在接受警方调查时表示,老李曾经来找他消除记录,不过被他以“现在都要电脑生成”的理由推脱,直到后来碰见张兰在办公室直接对账,才发现如此门道——私自消除违章曝光记录。
  “偶然登入后,发现真的可以!”输入账户和密码后,竟然能成功把曝光记录消除,小张便告诉老李,如果他那边不能消除违章记录,就可以来找他。
  至于事成后如何分钱,小张表示,在每天帮忙违章记录后,老李都会主动找过来,按照对账额的一半给他支付报酬,“我们没有明确讲是五五分成,但事实上是五五分成了。”
  警方曾对小张进行7次讯问,前6次他均如实供认自己的犯罪行为,不过第7次时突然翻供,否认以前的所有供述,称有些情况并不属实,自己并没有私自为别人删除违章曝光记录。
  “没事的时候,我就换个电脑看电影去了。”小张在法庭上辩解,不仅是他一个人,很多同事都知道张兰的账户和密码,而且单位对计算机的使用权限没有明确规定,“用我电脑的,除了我还可能有其他人。”但是他后来也承认,确实曾经私下为亲朋好友消除过违章曝光记录。
  露马脚:神秘IP消除曝光记录
  2011年8月2日下午4时许,刚刚参加完省厅的信息安全培训,回到溧水的交通违法系统管理员张兰,拨通了科长的电话,称她发现近期的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出现异常现象,系统日记显示有不少违法行为被非正常强行对账。
  “从2011年4月13日起,到8月2日止,系统中非管理员IP对账核销违法行为共2752起,涉及金额共达48万余元。”张兰告诉记者,因为交巡警大队在2011年3月28日刚刚更新违法处理平台,因此记录只好从4月查起,非管理员IP竟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她的账户密码。
  系统更新之后,张兰重新设置了管理员的账户密码,在记录中查询发现,4月3日下午5时许,密码竟然再次被窃取,依旧是之前的IP地址,进入系统核销违法行为四起,合计金额800元。
  去年8月份,发现情况异常后,张兰随即修改了系统密码,不过让她吃惊的是,暗中注销情况仍有发生。直至将该电脑封存,强制对账的现象才停止发生。
  这个IP地址究竟是谁的?大队开展调查发现,IP注册使用人为县城中队某工作人员,在去年三月底搬至中队窗口,用于电动自行车上牌,该工作人员随后也到秩序科帮忙,电脑就一起搬过来了,交由小张使用。
 众车主:年检前先找人消曝光
  “幕后高人”究竟是谁?大队进一步调查,初步发现关键线索:非法进入系统核销违法行为的记录,均发生在工作日的白天,周六周日以及工作日下班后便不再有核销记录。

  因为在违法系统中,留下了异常处罚情况的记录,调查人员根据留下的车牌号,与车主取得联系,公诉机关一共从60名车主处获得充分证据。

  “车辆年检前,先联系老李。”一位车主称,他的轿车有违法曝光23起,罚款合计3350元,在2011年7月年检前,先找到某修理厂老板,再由其代为联系老李,很快就能把曝光记录删除,上午付钱,下午就能顺利年检。

  另一车主共有11起曝光,为了处理曝光,赶紧联系老李,乖乖付了3000元钱,他还帮朋友处理过曝光,费用为2400元。无一例外,车主们都没有拿到任何发票,如果有人强求,便索性给一张银行的缴款回执。

  不过从银行提供的情况来看,很多车主手中的银行回执与网上自助缴款DST终端所用的热敏纸不相符,有造假嫌疑。

  记者从知情人士处得知,因为大多数车主不清楚曝光缴费流程,老李瞅准了商机,曾长期在交巡警大队代办缴费事宜,一次手续费50元。老李联系到小张,由其帮忙消除违章曝光记录,事成后分钱,通常在年检之前,都能很快搞定,但是两人从来没沟通过。而从公诉机关对车主的调查得知,车辆在年检前,因有曝光还未处理,都会拜托老李,再由他委托朋友处理。

  获暴利:四个月赚二十八万多

  2011年11月14日晚上9点30分,交巡警大队信通科民警在对管理员电脑进行检查时,在电脑C盘中发现一个盗号软件,植入时间为2009年11月30日,让他们震惊的是,用普通杀毒软件根本无法将其清除,至于软件是如何运行的,尚在进一步调查中。

  小张有一张银行卡,以老婆的名义办理,在昨天的庭审现场上,公诉机关指控,银行卡上有28万余元的收款记录,且每天都能收到一千元至四千元不等,小张回应:“因为我把车租给老李,这只是他欠我的钱,但是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对方一天就还一次钱。”

  调查发现,在2011年4月至8月,两台电脑在此期间一共违法消除曝光共计53万余元,目前能找到车主印证的有14万余元,但是小张的银行卡显示,在此期间老李一共转账给他28万余元。以其获利额来认定犯罪数额,并没有超出电脑中有违法消除曝光记录数额的总额,因此公诉机关认定,小张的犯罪数额为28万余元。

  小张的代理人为其辩护,指出本案的证据存在疑点,且数据不吻合,并就量刑提出意见,认为应该在五年以下量刑。

  但公诉机关称,这并不影响整个证据链的完整性。根据《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析》第四条规定,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小张行为应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建议量刑五年以上。案发后,小张家人已代其偿还违法收入十四万,本案未当庭宣判。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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