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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粉尘爆炸案活动负责人被控业务过失致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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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9 22:4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北市八仙乐园27日发生派对活动粉尘爆炸,造成数百人受伤。活动负责人吕忠吉(右2)28日被移送士林地检署。(台湾“中央社”/游凯翔 摄)  中新网6月29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在台湾八仙乐园粉尘爆炸中伤重的李佩筠,29日下午拔管宣告不治。检方指出,被告罪则除业务过失伤害罪、业务过失重伤害罪,现在多一条业务过失致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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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被告包括“彩虹派对”负责人吕忠吉、硬设备人员邱柏铭、特效人员廖俊明、工作人员沈浩然、喷洒粉雾志工卢建佑。
  
八仙乐园27日晚间发生粉尘爆炸,造成约500人受伤,涌入台湾北部各大医疗院所,由于伤员太多,有部分伤者转送回台湾中南部各大医院。
  
在八仙乐园尘爆中受严重烧伤的李佩筠(20岁),受伤后转送位于台中的中山医学大学附设医院救治,送院时全身90%二度烧伤,生命垂危,经插管治疗后,29日下午2时20分在李母同意下拔管,宣告不治。
  
检方指出,本案被告原本涉犯罪名为业务过失伤害及业务过失重伤害等罪,但现在因有人死亡,因此将增列业务过失致死罪名,罹难者部分则由台中地检署相验,后续相验资料再移转士检并办。
  
依据“刑法”第276条,业务过失致死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并科新台币3000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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