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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立法已现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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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5 19: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表示,房地产税改革要把现有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起来,已确定无疑。据专家透露,房地产税立法初稿已基本成形,正在内部征求意见并不断完善中。

合并:房企也是纳税人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房地产税立法初稿已基本成形,现阶段应在全国人大、财政部内部征求意见,进行完善,还没有到向专家等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的阶段。“但房地产税改革路径的大框架已基本成形。”施正文说,主要是把现有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成为新的房地产税,增加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负,以房地产的评估值为征税基础。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税种暂不纳入房地产税,随着房地产税征收步入正轨,未来会再进行改革。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表示,现阶段房地产开发商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未来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后,房企也应成为有地无房的房地产税纳税人。她认为,税收覆盖面和强度或比现在更为严厉。有房地产商认为,未来房地产税若以评估价为缴税基础,将增加房企的囤地囤房成本。

自主:各地税率自己选

此外,倪红日指出,立法框架建立起来之后,具体征收时,地方应有一定的自主权。“房地产税将作为地方税种,给地方一定的征税自主权。比较可能的方式是类似于煤炭资源税的征税方式,全国规定一个税率区间,各个地方在这个区间范围内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具体税率。各地的开征时间、具体征税依据、操作细节也会有细微不同。”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说,即便房地产税立法完成,可以开征房地产税,也不会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征,各地会各自出台征收细则。

针对将在什么时间、以何种形式开征,以及征收对象、免征范围的划定等涉及具体执行层面的问题,有业内人士称暂时还没有定论。 据《法制晚报》《经济参考报》报道

□思路

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负

“历次调控均以交易环节税收为主,促进住房资源合理配置效果不够明显。”业内人士表示,除保有环节税收外,现阶段交易环节税收重在调节卖方。在供求关系紧张的市场环境下,卖方承担的税负基本都转嫁至买方,增加了中低收入人群和自住等合理需求的购房负担,偏离了调控方向。

根据房地产税立法改革总体思路,拟在房地产相关税费负担总体不变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保有环节税负,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

□链接

房地产现在都征什么税?

建设环节,涉及耕地占用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建筑安装营业税及附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

交易环节,卖方需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及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个人买卖房屋暂时免征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

保有环节,现在几乎没有税收。

(原标题:房地产税立法已现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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