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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会喝酒前签个“生死状” 就能无忧无虑地放开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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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24 14:57 |阅读模式
岁末年初各种聚会和饭局多了,难免有推杯换盏的时刻,网上有人晒出一张签满名字、摁满红指印的“免责承诺书”,申明喝酒的后果全由自己承担。酒桌上签了类似的“生死状”,就真的能无忧无虑地放开喝了?

真有人在喝酒前 签一份“生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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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

不久前,网上有人晒出一张“免责承诺书”,上面的内容是“本人自愿参加同学聚会,本人承诺:如因酒后造成本人及他人的一切后果,与本次聚会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无任何关系,全部后果由我自己承担,本人及家属不得追究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的任何责任”。承诺书下面签了几十个名字,每个名字上面都摁了红指印。

记者在网上搜索时发现,类似同学聚会、公司聚餐前,参加人员签字画押的“承诺书”“免责书”还真不少,内容也大同小异,均是“本人自愿参加聚会,如因酒后所造成本人及外人的一切后果与聚会其他人员无关”。

一位网友还在网上“自黑”,因为自己酒量好,也总喜欢灌别人酒,如果不签一份“免责书”,今年的同学会自己的老婆和别人的老婆都不会让他去参加。

不过,这些“免责承诺书”的真假有待考证,有网友表示,从笔迹看,承诺书上的30多个签名看起来像是出自同一个人之手;也有网友觉得这些“免责承诺书”纯属恶搞,就是拿来搞笑的网络段子。

酒后出事的责任 到底算谁的?

“现在不敢随便给人劝酒了,要劝出事情来的!”去年的一次饭局上,总给人劝酒的市民任先生有一次“震撼教育”。

因为自己酒量不错、又秉持着在酒桌上要尽兴的观念,任先生是不少朋友饭局上的“风云人物”,掌握了各种劝酒的“套路”。去年年底的一次饭局,任先生带了老家捎来的白酒,想和几个熟识的朋友一起“喝好了”,酒酣耳热之际,一个喝大了的朋友去厕所吐,呕吐物中带血丝,这可不是闹着玩的,酒醒了一半的任先生连忙结束饭局,把朋友送到医院急诊室,幸好问题不算严重,医生开了药后挂盐水观察情况。

原本是一场欢乐的饭局,没想到差点“悲剧”,幸好朋友也多没追究,任先生那天凌晨三点多陪朋友治疗完才回家,之后再上酒桌,他都选择“悠着点”。

类似的酒局也有“搞大的”,去年台州有一起案子,男子喝酒后死亡,家属把聚餐的10个人全告了。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台州仙居男子吴某应朋友邀约参加聚餐,喝醉后被朋友独自留在车中,几小时后竟不幸身亡。意外发生后,吴某家属将当天聚餐的人一起告上了法庭,索赔30万余元。仙居法院审结了这起生命权纠纷案,认为张某作为饮酒邀请者,明知吴某酒后摔倒处于昏睡状态,而没有将吴某安全送回家或送往医院治疗,其行为违反了对自己所邀请朋友的必要帮助和关照义务,应承担一定的过失责任,酌情由张某承担10%,赔偿吴某家属6万余元。其他同饮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签了“免责书” 真能免责?

聚餐喝酒前签了“承诺书”,真的就能免责吗?浙江明显律师事务所的郑海东律师表示,网上的这一纸“免责承诺书”是无效的,如果一起喝酒的人酒后遭受损伤或者死亡,共同饮酒人存在过错的,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能因签订条款而免责。

“参加同学会也好,公司聚餐也好,如果喝酒导致损害后果,双方不是合同关系,不能通过签订合同来免责。”郑海东律师表示,不能通过合同的约定来对抗法律的约定,举例来说,明明知道朋友喝醉了,朋友之间有义务把他送回家,而不是任其自生自灭,喝醉酒的人想自己开车回家,朋友也有义务制止,这些法律上规定的救助义务、制止义务,不能通过合同来免除责任。

(原标题《聚会喝酒前签个“生死状” 就能无忧无虑地放开喝了?》,原作者干政。编辑陶东烨)

来源:绍兴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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