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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中央发布“三孩”支持措施,这项费用从此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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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5 17:31 |阅读模式
“生不起”、“养不起”是三孩生育政策发布后,网上讨论度最高的两个话题。

为此,7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明确将配套支持措施和三孩生育政策作为一个整体组合提出,要求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提出了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一揽子支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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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养育成本

那么,主要有哪些配套措施呢?首先就是降低养育成本!众所周知,生育、养育、教育成本高是造成生育意愿与生育率“双低”的重要原因。

所以,这次的《决定》主要从育儿假、税收、住房三大维度,着手分担生育、养育负担重的问题。

我们看到,在育儿假方面,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父母育儿假试点,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在税收层面,提出将结合下一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而在住房层面,要求地方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地方政府可以研究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

其次,对于教育成本高、托育服务贵等问题,本次《决定》也明确表态,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改进校内教学质量和教育评价,将学生参加课外培训频次、费用等情况纳入教育督导体系。平衡家庭和学校教育负担,严格规范校外培训。

并且,在义务教育之外,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鼓励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持续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争取在“十四五”时期,每1000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从目前的1.8个提高到2025年的4.5个。

仍然是计划生育

那么,除了这些之外,这份《决定》中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就是作为限制生育措施的“社会抚养费”,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之前有关社会抚养费存废的问题一直争议不断,因为他与计划生育制度是相生相伴的,最初叫“超生罚款”,之后改为“社会抚养费”。

那么,在生育政策全面转型的当下,社会抚养费制度已经不合时宜了,所以我们看到在这个《决定》中明确,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当然了,这并不意味着计划生育时代的终结。因为根据国家卫健委的说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仍然是计划生育。

但中央赋予了计划生育新内涵,即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改革服务管理制度,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可见,中央把低生育问题提升到一个新的战略高度,我们实行了四十多年的限制生育政策已经彻底转向了!

作者:水皮杂谈工作室

编辑:戈爽

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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