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的两级扶贫办(市、县、区、旗)主任、科长等10名扶贫官员因贪污扶贫款,近日被法院分别判处11年至5年有期徒刑或缓刑。由巴彦淖尔市检察机关查处的这起特大扶贫系列腐败案,不仅首次揭开了扶贫领域的犯罪黑幕,更拷问我国扶贫款发放使用中的“黑洞”究竟有多大? 部分扶贫办是整体沦陷
2012年,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根据举报线索,对原巴彦淖尔市扶贫办主任郭某某立案侦查。检察院的初步调查显示,郭某某担任巴彦淖尔市扶贫办主任期间,公然将贪污的黑手伸向下拨的扶贫项目资金,且涉案数额巨大。
尤其令检察机关吃惊的是案件线索呈放射状,抓一个带一串、端一窝带一片……巴彦淖尔市检方迅速调集临河区、磴口县、乌拉特后旗检察院的力量,采用侦查一体化机制,短短一个月时间就立案查处了巴彦淖尔市及五原县等8个两级(市、县)扶贫办的10名扶贫官员,涉案总金额830万元。检察院办案人员说:“有的扶贫办是整体沦陷。”
记者查阅法院判决书发现,公开贪污国家扶贫款,已经成为这些扶贫官员暴富的方式。已经判刑的5名扶贫办主任,从上任就大肆侵呑国家扶贫款。被告人张某某,任五原县扶贫办主任仅3年时间,就以跑项目需要支出为由,非法向4个乡镇、两所学校收取6笔200万元扶贫项目回扣款。其中单位侵吞72万多元,个人侵吞127.5万多元。
被告人郭某某,自2008年担任巴彦淖尔市扶贫办主任到2011年卸任,与扶贫办副主任、计财科长、项目科长、主任科员等共同贪污扶贫项目资金162万元,个人贪污扶贫项目资金373万元,还有102万多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而被告人许某某,在杭锦后旗任扶贫办主任3年间,非法侵吞扶贫款116万多元。
“谁都知道扶贫办是个肥单位,扶贫办主任是个肥差。”自治区扶贫协会一位不愿披露姓名的副会长说,不能说扶贫官员都贪,但巴彦淖尔市的贪污串案,绝对不是内蒙古独有的。
“无偿划拨”里有多少黑洞?
扶贫款的使用“黑洞”究竟有多大?记者在巴彦淖尔市采访时,多位干部群众表示,他们是从小道消息中得知“扶贫办主任们出事了”。值得关注的是,多数人对“被抓了”而不是“腐败了”表示震惊。言下之意扶贫办的“那点事”不奇怪,“被抓”却难以置信。
“扶贫款再不能无偿划拨。”北京华联律师事务所呼和浩特分所主任赫志认为,扶贫资金被层层克扣,长期没有被举报被查处,主要缘于传统意识的“白拿”思 想。他说:“既然是白拿,自身就不敢奢望太高,给一点是一点,一点不给也没办法。正是老百姓这种弱势心理,使得掌握扶贫资金的人以‘施恩’自居。”
我国的扶贫工作自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至今已经取得了巨大成效。特别是经过“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的实施等,农村牧区的贫困率显著降 低。但是,国家扶贫资金随着财政收入的递增,每年的投放量愈来愈大,仅2012年中央财政用于农村贫困地区的综合扶贫投入就达2996亿元。
这些案件的办案人员说,党中央、国务院投这么多钱,本意是惠民生、得民心,但使用不当、管理不善,不仅害了大批干部,还花钱买了骂声。
业内人士指出,扶贫款项缺少有效的监督,一级糊弄一级。一些有识之士建议,我国的扶贫资金使用应调整方向、取消无偿划拨的形式,农村牧区的扶贫资金使用,还可以通过“贴息贷款”方式贷给有志于农村产业化、科技化发展的大学生。这样,既解决就业问题,也能有效缓解城市社会矛盾,更能促进城乡新型产业发 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