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公布5个月后,一直悬而未决的国有企业高管薪酬问题的解决方案进入到实质讨论阶段。《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近日,人社部、国资委等相关部委针对国有企业高管薪酬问题已经展开了两次讨论。 “一次是针对垄断行业和非垄断行业的国企高管薪酬问题的讨论,另外一次是针对金融领域和非金融领域的国有企业高管收入问题的讨论。”一位参会人士向记者透露。
参加讨论的人士向记者透露,“整个讨论的主题就是限高,尤其是对银行高管限制收入。”
对于多数国有企业而言,2013年的经营业绩并不看好。“今年国有企业的增长不如往年,市场状况不好,我们也面临着很大的压力。”一位化工类国有企业的董事长向记者表示,该企业已经上市。
按照国资委的规定,“每年的央企高管的收入都是与业绩挂钩的,在业绩不好的情况下,高管的收入也会出现下调。”一位接近国资委的专家向记者透露。
这个时机讨论国有企业高管收入,显得十分微妙。
记者获悉,7月中旬和下旬,在人社部的主持下,人社部、业内专家和国资委、部分企业代表进行了两轮有关国有企业收入的讨论,其中包含对央企二级公司高管限薪的“死角”问题和金融保险业的高管收入过高问题都进行了讨论。
两轮讨论将最终形成有关国有企业差异化薪酬的管理办法。
5个月前,国务院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提出,“加强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管理。对行政任命的国有企业高管人员 薪酬水平实行限高,推广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缩小国有企业内部分配差距,高管人员薪酬增幅应低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
而公布之初,有关国有企业高管的限薪问题一度成为敏感话题,在记者对人社部一位副部长的采访中,该部长表示,这个话题太敏感,人社部先考虑提高基层员工的收入。
五个月过去了,有关国有企业高管限薪的讨论终于进入到实质性的阶段。
参加讨论的人士向记者透露,“整个讨论的主题就是限高,尤其是对银行高管限制收入。”
按照最好的形势,“如果顺利的话,年底前会出具体方案。”
此前,人社部、国资委等六部委2009年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05号)。其中规定:央企高管薪酬上限不得超过上年度中央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倍。
一位央企电力集团上市企业的办公室负责人向记者透露,“每年上市公司的高管薪资制订都很高,但是按照国资委的限高要求,高管拿走不了这么多,只分发国资委规定限额内的。”
资料显示,该公司高管薪资方面,2010年,29名公司高管共从公司领取年薪886.03万元。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收入均在80万元左右。2012年,总经理薪资94万元。
“与国外公司相比,总经理不能领走的部分就充作利润了。”上述人士表示。
据知情人士透露,“国资委认为,国有企业面临着国际化的竞争,过低的薪资不能留住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