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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华人偷拍裙底录像满足性欲 包括女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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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7 14:5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华人工程师上网学用笔型相机偷拍裙底后到处偷拍,在约两年内干下423起案件,其中4名受害者是他的女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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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华人偷拍裙底录像满足性欲 包括女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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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邱国志上个月案件过堂时,穿黑外套和戴口罩,遮头盖脸步出法庭,躲避摄记镜头。前面的女子当时陪他到法庭。(谢智扬/摄)

  刚开始时,他一个星期偷拍两次,专找穿短裙女子,每次拍四五个录像,之后增加到15到30个录像。警方在他电脑及外置式硬盘内发现5131个录像文件。 

  被告邱国志(31岁,译音)戴黑框眼镜,穿长袖上衣和长裤,样子斯文,6日承认423项污辱女性尊严控状,被判坐牢15个月。

  被告案发时在陆路交通管理局任职。2009年,被告浏览一个教人如何使用隐藏在鞋子的相机偷拍裙底的网站。他对偷拍裙底萌生兴趣,做了一些研究,看哪一种相机最好,后来在购物网站看见笔型相机(camerapen),以50元购买了一个。被告接着开始练习偷拍技巧,信心十足后上网购买更多类似的笔型相机。


  被告每次出外寻找猎物,身上带着几个笔型相机。他把笔型相机夹在鞋带上偷拍。他一个星期干案两次,每次偷拍四五个录像,之后增加到15到30个录像。被告把偷拍到的画面储存在电脑及外置式硬盘供自己欣赏。

  连女同事都不放过

  从2009年到2010年,被告在乌节路、宏茂桥、碧山、裕廊西等地方的购物商场、药房及书店干案。他连女同事都不放过,11次偷拍四名女同事的裙底,这些女同事年龄介于25岁到40岁,她们在办公室走动时被偷拍,其中28岁的女同事一连五次被被告偷拍,其余三人则各被偷拍两次。

  被告在2010年12月4日被捕。当天下午,被告到高岛屋百货公司寻找猎物。保安员见他鬼祟的样子,便通知百货公司的助理经理杨经豪(34岁)。 

  杨经豪留意后发现被告每次蹲在陈列柜中间,过后跟踪穿短裙的女子。他上前质问被告,发现被告的鞋带夹着笔型相机,当场捉住他,然后报警。警方到场调查,被告承认偷拍。警方从他身上搜出四个笔型相机,过后到他家取走电脑及外置式硬盘等。

  苏比星律师为被告求情说,被告接受警方调查期间继续在陆交局工作约两年,这期间没有再犯。此外,被告没公开录像画面。 

  律师说,被告患B型肝炎,希望法官判刑时考虑被告病情。被告是初犯,而且在第一时间认罪。

  根据律师求情,被告自从患肝炎,出现轻微抑郁症状。他也因为肝炎,决心不交女友或寻找稳定对象,以免把病传给对方。被告案发时27岁到28岁,因年轻和愚蠢,通过偷拍裙底以满足性欲。 

  控方促请法官严惩被告,主控官珊达拉副检察司说,被告有预谋干案,研究哪种相机最好,练习偷拍技巧。此外,他把相机夹在鞋子,不容易被发现,使他在约两年内干下至少423起案件。

  主控官说,被告使用现代科技偷拍女子裙底供自己欣赏,以满足变态欲望。被告声称那么做是为了避免将病转染给人,那不是一个合理理由。而被告虽然声称偷拍录像供自己欣赏,但这些录像也有在网上流传的风险。

  主控官说,遭偷拍女子中有四人是被告同事。办公室原本应该是安全的地方,被告偷拍她们,那是加重刑罚因素。

  此外,被告面对很多控状,显示他胆大妄为,不但在办公室偷拍也在公共场所偷拍。被告是惯犯,如果不是被捉,他将继续干案。(侯启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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