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人网-万达广场社区-全球最劲爆的达人俱乐部

 找回密码
 立即入住
查看: 86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联合国秘书长列美无人机三大罪状 被美无视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8-18 17:3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8月13日,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访问巴基斯坦期间,批评美国肆意利用无人机发动越境袭击的行动,称这种行动应受到国际法制约。
联合国秘书长列美无人机三大罪状 被美无视 - 万达广场社区 - W020130818386763345960.jpg
资料图:美军MQ-9无人机可挂载多种对地攻击武器
  8月13日,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访问巴基斯坦期间,批评美国肆意利用无人机发动越境袭击的行动,称这种行动应受到国际法制约。近年来,美国频频使用无人机对恐怖分子实施越境打击,可谓“战果累累”。但潘基文的一席话警醒世人,在惊叹美国无人机作战能力的同时,更应关注其另一面,即美国的无人机使用正走向“失控”,对国际秩序和他国人民的安全构成了巨大威胁。

  罪状一:肆意越境打击,践踏他国主权

  “9·11”事件后,由于恐怖分子多从境外策划对美国的恐怖袭击,美国决策者认为,为维护国家安全,美国必须派出武装力量深入恐怖分子有可能藏匿的国家,对他们展开搜查和打击。由此,无人机开始应用于美军的反恐战场。2002年,美军无人机在阿富汗击毙一名基地组织头目。尝到“甜头”后,美军不断派遣无人机进入巴基斯坦、阿富汗和也门等国,相继击毙“基地”组织三号人物拉比耶、分支领导安瓦尔和二号头目阿利比等重量级恐怖分子。

  显然,无人机已经成为美国反恐的重要工具。然而,在保护美国国家安全的同时,对无人机的滥用也践踏了他国主权。尽管巴基斯坦等国多次对美提出抗议,但美国仍一意孤行,一旦发现这些国家有可疑恐怖分子出现,就会在事先不向这些国家申请授权的情况下派出无人机前去猎杀。这种霸权主义行径是对国际秩序和国际法的肆意践踏。

  罪状二:只顾己方安全,不管无辜伤亡

  冷战结束后,美国在“一家独大”的情况下,使用武力解决问题的倾向愈加明显,但伤亡问题一直是制约美军的一大因素。而无人机恰好可以用“我打得着敌人,敌人打不着我”的“零伤亡”非接触作战方式消灭敌人,从而得到美国决策者的青睐。美国空军少将查尔斯·邓拉普对此评论道:“我不愿看到大量美国士兵战死沙场,但不介意机器在战场上被摧毁。”

  无人机的使用虽然避免了美军人员的伤亡,却给大量外国无辜平民带来灾难。因为在无人机的远程攻击中,操作员所选的目标并不一定准确,通信可能发生错误,无人机有可能坠毁,这都可能对平民造成伤害。据统计,2004年以来,美国无人机仅在巴基斯坦就发动了360多次袭击,造成3000多人死亡,其中70%是妇女儿童。而美国对此却毫无愧意。

  罪状三:面对多方指责,依然我行我素

  美国近乎失控地使用无人机,引起了相关国家的强烈抗议。巴基斯坦总理谢里夫曾多次要求美国停止使用无人机袭击巴境内目标。伊拉克内政部执行部长阿萨迪曾愤怒地表示:“伊拉克的领空是我们自己的,不是美国人的!”联合国的一份报告也指出,美国用无人机发动越境攻击“犹如玩电子游戏一样夺走人的生命”,没有任何合法性可言。

  然而,习惯了对他国指手画脚的美国,并没有理睬这些抗议的声音。今年1月,美国时任国防部长帕内塔就表示,无人机应继续在国外空袭基地组织和其他武装团体。美国司法部今年2月4日曝光的一份秘密文件显示,如果美国政府认定某人为基地组织分子,不论他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即便没有证据显示他正在参与针对美国的恐怖袭击,也可动用无人机将其击毙。今年5月23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无人机只能在以下条件下使用:阻止对美国人“持续且迫在眉睫”的威胁,抓捕恐怖嫌疑人不可行,以及“近乎确定”不会误杀平民。但这一规定非常含糊,因为“迫在眉睫”与“近乎确定”在实际执行中是很难确定的。可见,奥巴马的新规定只是掩耳盗铃之举,甚至可以说是为无人机颁发了一份“合法”的“杀人执照”。潘基文的指责,能否让一向我行我素的美国听得进去,改弦更张,着实令人怀疑。

  (梁陶 作者单位:解放军外国语学院)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万达广场社区无关。其原创性或转载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有发现有任何问题或侵权行为请联系:http://www.wandaclub.cc/ 处理,我们将在24小时内给予删除,并向所有持版权者或相关主体致最深歉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入住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触屏版|万达广场社区_达人网 ( 京ICP备12002076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2931号 )

GMT+8, 2026-7-11 17:1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