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破喉咙的叫卖方式、高频率的反复播放、夸张到极致的广告用语……电视购物广告常常令观众叫苦不迭。昨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卫 视频道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终于进一步对电视购物广告加强管理力度。《通知》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各卫视频道每天18点至24 点时段内,不得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其他时段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时,必须严格执行总局相关具体规定,如不得使用主持人作宣传;不得使用“叫卖式”夸张 配音、语调、动作等作宣传;不得使用“矫形”、“塑形”、“透脂”、“甩脂”等宣传或变相宣传丰胸、减肥产品等。 通知 禁主持人及夸张叫卖
“八星八箭,只要998……”曾几何时,电视购物广告以一种声嘶力竭的方式闯入观众 生活,频繁在深夜时段“发威”。
记者了解到,2009年原国家广电总局就曾下发通知要求上星频道每天18点至24点的时段内不得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此次加强电视购物广告的管理,是 由于近段时间以来,广告违规问题出现反弹,特别是部分卫视频道的购物短片广告存在内容夸大虚假、长时间反复播出等问题,造成恶劣影响。因此,当通知出炉 后,观众拍手称快,还有网友建议,应该连地面频道也一起禁播电视购物广告。
值得关注的是,广电总局此次明令,在其他时段播出电 视购物短片广告时,坚决要做到不得使用主持人作宣传、不得使用“叫卖式”夸张配音、语调、动作等作宣传。与此同时,《通知》还规定每天每小时播出电视购物 短片广告不得超过1条(次),每条不得超过3分钟,每天播出同一款产品或同一内容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不得超过3次。
卫视 播出方应爱惜形象
《通知》发出后,各家卫视反应不一。湖南卫视广告中心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早在七、八年前,湖南卫视就全面去除了电视购物广告。该人士表示,电视购物广告良莠不齐,尤其有些广告倾向低俗,影响电视台的品牌形象。
此外,对于电视购物,上海观众最熟悉的莫过于东方购物频道。2010年4月1日,全国首家24小时电视购物频道“东方购物”开播,开播首日订购额即突破 2.4亿元,不少上海观众均有过在东方购物下单购物的经历。东方购物的相关负责人沈小姐告诉记者,频道制作的节目不会出售给其它平台,也不会上星,因此并 非此次调控对象。据悉,作为全国首家电视购物频道,东方购物有自己的摄制棚,也有自己的一套管理规范。
专家 管制应专业、精细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讲师常江受访时表示,电视购物广告的失范问题不是新问题,而是根深蒂固的老问题。目前电视上播出的购物短片广告的确存在较为严重的 问题。一是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现象很普遍,尤其是减肥、丰胸产品;二是在形态上经常“伪装”成正常的谈话类节目或新闻节目,请一个有知名度的主持人参与其 中,甚至会在节目中设立一个“现场热线”(当然都是假的),这其实已经带来了传播伦理上的问题;三是很多广告兜售的商品,不适宜在晚间黄金时段电视屏幕上 出现,如性保健品、丰胸产品等,会对这一时间段观看电视的未成年人产生影响。因此,要求各卫视频道严格审核广告主资质、严格控制内容形态,比起“一禁了 之”要更加专业化、精细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