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湖南长沙消费者刘明将长沙移动告上法庭。他认为,自己购买的每月150M的 手机流量,若当月没有用完,下月就会被清零的情况太不公平。日前,该案一审判决结果公布,法院认定中国移动没有侵权,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审理认为,流量并非“物”而是服务的计量,因此清零流量并不侵犯原告的财产所有权。原告作为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消费者,“应当知道”包月流量是附有时间条件的,否则不可能提供优惠。原告称,已向长沙市中院提起上诉。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二审结果预计消费者仍将败诉。而有理由相信,类似的诉讼后续还将会发生。 此案中国移动虽然暂时胜诉,但对消费者而言,在涉及电信运营商流量的问题上,胜利的天平最终将向消费者倾斜。从而我们也可以看到,从3G时代开启流量经营开始,进入4G时代,结合这个案例,电信运营商在流量经营方面面临的问题,值得大家再细细解读。个人对此几个基本看法如下:
1、运营商套餐设置上的先天缺陷必须做出改变
有些行业观察家认为运营商需要设置更加灵活多样的套餐方案供消费者选择,同时在超出套餐之外的流量,以更低的价格进行叠加。个人认为这不能解决根本问题。首先,用户对流量消费的需求是非常多样的,从实际使用总量来看,会是一个连续的数集。而运营商的套餐再多,也只是一些单点,两者之间存在对立。一个用户选择某个套餐不够用,换一个套餐可能有用不完。因此,靠更多的套餐设置解决不了问题。更何况,套餐一旦多样,在计费、消费账单等方面带来更大的问题。科技杂谈近日在题为《愚蠢的地球人,这个流量资费你看得懂吗?》一文中也对中国移动给出的一份天书般的资费帐单提出了质问,这就是一个典型代表。这需要耗费运营商大量的资源进行计费系统的优化升级。 因此,解决出路在于对前向套餐设置必须做出改变,怎么改变?
方式一:按实际流量消耗与流量单价方式进行日结。运营商提供实时的流量消耗数据,根据与用户约定的流量价(固定单价或者阶梯价)方式提供实时的流量消费金额。超出一定的消费金额后封顶。这种方式对计费系统实时性要求很高。
方式二:重新考虑按时长收费的方式。按流量还是按时长进行收费,这个问题当年在刚刚开始时也进行了一番争论,最终运营商认为按流量收费方式对自己更为有利。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可以重新考虑按时长进行收费的方式,因为经过这么多年的流量经营实践,对于用户实际的流量消耗与时长的关系,具备大数据分析的经验数据。当然,随着4G放号的进行,用户的使用行为可能发生变化。但鉴于4G业务的发展还有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可以在按时长收费方面积累新的经验数据。
方式三:流量经营模式上的改变。这个就是之前有关OTT之争涉及的流量前向经营和后向经营的模式变化问题。该问题个人已经在其他文章中多次提到过,个人主张的核心是:前向低资费轻流量或者前向不收费,而主要以后向收费模式为主,用户使用互联网应用产生的流量由对应的应用服务提供商买单,用户可能为使用的应用直接或者间接付费。这种模式的改变对电信运营商而言是个根本性的变革,对行业上下游都将产生极大的影响。目前来看,运营商还无法做到,但已经在开始进行积极的尝试。
2、尽快主动对用户的剩余流量清零说不
近年来对于剩余流量清零,用户除了痛骂之外,大多数时候也无可奈何。偶有拿起法律武器进行抗争的,也直接被法院拍死。从长沙市天心区法院给出的解释来看,流量不是物而是服务的计量的说法显然不能让人信服。消费者为获得这些流量支付了对价,无论是物还是服务,这终究是权益吧?既然是权益,为什么得不到保障。即便说服务有期限,但是大多数人都没有看到这样的服务期限约定,更何况约定也存在霸王条款的嫌疑。说是服务,如果非要给这项服务加一个期限,希望是一万年!总之,清零是一个不是理由的理由的强占,迟早是要还给消费者的。
我们也看到,局部地区在清零问题上做出了一定的改进,如上海地区的电信运营商,对流量的清零按照季度方式来进行。中国电信广东分公司对用户剩余流量可以累积到下一个月使用,但仅限于广州地区,等等。这些仅仅是一定程度上的改良,不是彻底的改变。形势催人变,在虚拟运营商即将开闸提供服务的情况下,如果虚拟运营商在这方面做出积极回应,剩余流量不清零,势必倒逼各大运营商做出改变。届时与其被动,不如现在掌握主动,如此也才是讲社会责任的表现。不知道哪家运营商能够把这个工作坐在最前面?
3、流量交易,剩余流量的新出路
流量被清零,相当于用户为实际的流量支付了更高的代价。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和对过往司空见怪的一些想象的不断质疑,如果运营商不拿出实质性的解决方案,后续运营商将在应付类似的案件上会付出更多的代价。除了前文说的不清零之外,结合流量经营(尤其是后向经营模式)的需要,尽快提供流量交易是一个新出路(这方面,我们看到中国移动在香港已经开展了这方面的尝试)。
中国移动在香港的流量交易,也是针对前向用户套餐剩余流量。而在国内,大家首先关注的也是前向订购的套餐剩余流量是否能够实现可交易的问题。目前来看,运营商似乎无任何动静。从目前的实践来看,现实在基于流量后向经营模式方面有了新的进展:中国电信在流量后向经营方面开始进行积极尝试,推出了可用于流量交易的业务,而且交易以某种虚拟货币为媒介,可以一定程度上实现三网用户之间的流量交易。尽管相关业务还有诸多问题,但毕竟是一个不错的尝试,后续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是否跟进还有待观察。而虚拟运营商是否积极推动这一工作也值得期待(又一个具体业务方向的倒逼)。
总之,我们从流量清零这个案件,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输赢判决。就算现在运营商胜诉了,但真正受到损失的还是运营商,消费者败诉仅仅是一个开头而已。后续,更多关系到运营商的业务模式创新问题,运营商争一时之利,将会失去更多的东西。继续清零还是归零再造,让我们等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