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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楼盘多位业主“弃房断供” 或面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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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0 10: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买了房子办了按揭,过了几年后却发现,自己要还的贷款比房子的现有市值还要高,发生这样的情况,有些业主就索性“弃房”了。昨天,记者从杭州某区级法院打听到,杭州有人因不还房贷成了被告。业主当庭表示,自己无力偿还。律师表示,贷款逾期不还,就是违背了合同,一旦上法院必将败诉,届时,不仅要还本金,还可能有罚款。

  记者调查 该楼盘已有多位业主“弃房断供”

  2010年,杭州的章某某购买了杭州昆仑之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以下简称昆仑之都)一楼盘的房子。买房的时候有一部分房款用的是按揭贷款,经过审核,银行向其发放了31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20年,贷款利率为基准上浮10%。授予贷款的时候,以房屋设立抵押担保,并要求开发商昆仑之都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不过,在贷款发放后的3年,也就是2013年9月,章某某没有按照约定期限按时偿还本金,同年11月,银行便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将其诉至杭州市西湖区法院,截至2013年11月,章某某欠银行贷款本金288万元,利息5万元。

  随后,记者从法院方面了解到,该股份银行同时还起诉了另外2位与章某某购买同一楼盘的业主,这2名业主与章某某的情况十分相似,房子都是在房价较高的2010年买的,贷款金额均为300余万元,贷款期限一个人为15年,另一个为30年,并分别于2013年9月和12月起,不再向银行支付按揭贷款。

  今年3月,法院受理了银行的起诉,近期,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章某某当庭表示,对借款事实无异议,但目前自己已没有能力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原因分析 本金和利息太高,买房的人觉得不划算

  记者从公开资料上了解到,截至2013年7月末,温州发生各类“弃房”案例595例,在这其中,因经营困难无法偿还贷款,而对抵押房产“弃房”的有580户,因为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断供出现“弃房”15例。

  那么,出了首付买了房的业主为何突然中断还贷从而“弃房”?记者找到了章某某所买楼盘附近的中介公司进行调查,“这个楼盘有不少都是豪宅,有的上千万元一套,2010年买的时候,有不少人都是用来投资增值的,那个时候房价高,可现在房子却销得不怎么好,面对高额的本金和利息,这些投资买房的人觉得不划算了,索性损失首付放弃房子。”该中介经纪人对此直言不讳。

  “负资产对于还贷的人来说,是一件比较痛苦的事情。”杭州透明售房市场研究院院长丁建刚认为,除了房价下跌,持有住房价格远低于个人继续要缴纳按揭贷款的价格,导致房屋变成“负资产”外,业主的自身经济状况也是一个原因,“毕竟房贷每个月都要按时缴纳,一旦自身经济状况出现重大问题时,面临的可能就是断供弃房。”

  丁建刚说,就目前,虽然杭州的限购政策已经有了部分放开,但是,限贷仍然没有解除,就目前的政策,第三套房是不提供贷款的,第二套房需要贷款,也要付六成以上的首付,“整个住宅市场的银行杠杆率是非常低的,作为个人,至多身负两套房贷。”言下之意,很多人可能并不存在断供问题。

  律师说法 败诉后不仅要还本金,还可能有罚款

  业主可能会因为某些原因,停止向银行偿还贷款,这样的行为,银行通常会到法院起诉业主。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会佳告诉记者,业主贷款逾期不还,一旦被起诉到法院,肯定是会败诉的,“根据合同来说,不还贷款,就是违约,到时候,不仅要还本金,还可能会判罚金。”

  如果业主真的还不出贷款怎么办?张会佳介绍,在我国的香港,个人是可以宣布个人信用破产,但信用破产的后果非常严重,永远不能再办企业,不能高消费,比方个人下馆子、出国旅游,可能都会被别人举报。不过在内地,还没有个人破产制度,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个人欠了钱被法院确定之后,其信息都会放在最高人民法院的被执行黑名单上,“另外,还会被追偿。”

  “一旦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的被执行黑名单,对于其个人的信贷消费包括一些其他方面的投资都会有直接的影响。”张会佳说,我国现有的金融机构以这份黑名单作为信息来源,如果确定该个人或者企业,在之前有逾期没有偿还的法定债权债务,银行方面绝对不会再次提供贷款了。

  对于业主停止缴纳贷款的行为,张会佳表示,业主最好还是能按时缴纳,若已经停缴并被银行起诉后,希望业主能够尽快还钱,以此减少对今后工作生活的影响。

  同步播报

  浙江新建住宅项目

  须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据新华社杭州8月7日电记者从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城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标准》规定,浙江省新建住宅项目今后必须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为老人提供活动场所及医疗、餐饮等服务。

  该标准以强制性条文的形式明确规定,浙江省新建住宅项目必须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并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并且新建住宅项目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少于该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的2‰,且不得少于20平方米。

  其中,配建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休息室、淋浴间、理发室和餐厅等老年生活服务用房,保健室、康复训练室和心理疏导室等老年保健康复用房,阅览室、书画室、网络室和多功能活动室等老年文化娱乐用房。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分为六个等级,新建住宅项目应按照各自等级配建相对应的养老服务设施。本文来源: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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