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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警方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信息称,一女子搭乘网约车被司机抢劫后杀害。记者从警方知情人士获悉,该网约车平台为滴滴出行打车平台。
3日凌晨,南山公安分局高新派出所接事主报警,称其妻子钟某2日晚在南山高新区搭乘一辆网约车(后经核实车辆为假冒车牌)到宝安沙井,22时15分其妻子手机已关闭,无法取得联系。
接报后,南山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侦查,于3日中午在宝安区发现涉案车辆,之后在宝安区一出租屋内抓获嫌疑人潘某。
经审讯,嫌疑人潘某交代其于2日21时许在某快车平台接到钟某后,将车辆开至偏僻路段,持刀逼迫钟某交出身上财物,之后将钟某杀害(尸体已找到)。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滴滴出行平台昨日22时30分许给记者回函,确认遇害女子使用该平台顺风车,注册身份车牌等信息属实,案发时车牌为临时伪造。滴滴将在内部进一步完善司机安全和服务信用系统,以及加强针对乘客的安全措施。
近日,滴滴司机王某行驶过程中,手持一把仿真手枪威胁芳芳,并将她带至光谷一偏僻位置。随后,王某谎称自己曾经杀过人,在车内强奸芳芳,迫使芳芳通过手机支付宝向王某转账25万元。
据透露,芳芳(化名)是一名普通的打工族,深夜下班,她使用手机打车软件,在武昌区叫了一辆滴滴快车。岂料上车容易下车难,之后的4个小时对于她来说,犹如人生噩梦。滴滴司机王某此举实在令人发指!
在广州也发生滴滴司机强奸乘客事件。近日,广州市番禺区法院对涉案司机冯某某作出判决,以强奸罪判决冯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广州市番禺区检察院指控,2015年7月21日凌晨2时许,冯某某通过“滴滴打车”软件接到A小姐的单,并在番禺区某俱乐部门口接到对方。行驶途中,冯某某将车辆驾驶至大龙街雁州水闸附近路段后借故下车窜至车辆后座,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对坐在后座的被害人实施强奸并导致被害人受伤。2天后,公安人员将冯某某抓获。番禺法院查明,冯某某在打车软件账户所注册的车辆,车主系其岳父而非其本人。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冯某某构成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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