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知情人士透露,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下发《关于严禁汽车租赁企业为非法营运提供便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于哪些车辆能够租赁,以及租赁与客运服务的区别等作出明确限定,矛头直指易到用车等租车软件。 《通知》提到,在借助互联网和 手机软件预约租车的企业中,“一些经营者主动与汽车租赁企业洽谈租车事宜,或自行登记注册汽车租赁企业但不按规定备案,同时将各类私家车聚于名下,其目的不是依法从事汽车租赁经营,而是在没有取得合法运营资质情况下,以提供便利租车服务为名从事非法运营活动”。按“文件”的说法,部分提供服务的车辆难逃“黑车”定位。“文件”同时规定,从事汽车租赁经营必须依法登记注册并按规定申报备案,不申报备案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属违规行为。
这意味着,无论是已成气候的易到用车、Uber和AA租车等公司,还是密谋进军租车领域的快的打车、滴滴打车等打车软件,几乎被全部波及。
这份文件除了依法注册、登记备案等常规要求外,影响最大的规定有两条:一是规定私家车不得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经营者必须自行配备车辆;二是汽车租赁服务不得配备司机,避免与客运经营混为一谈。
在北京交通大学经管学院教授赵坚看来,出租车太少为商务约租车模式发展带来利好。2010年起,因盈利模式清晰,商务约租车市场吸引了众多厂商入局。易到用车、一号专车、Uber、AA租车等约租车软件借势而起,模式均为与租赁公司合作,但具体分为两种:一是采用租赁公司自有车辆,雇佣司机进行营运;而是私家车主将车辆挂靠在租赁公司名下,本人通过劳务公司与约租车企业签约。据了解,一号专车等企 业主要采用第一种方式,而最早进入市场的易到用车则采用第二种方式。
“文件”中特别提到,“用于租赁的车辆应当为汽车租赁经营者所有”,也就是不承认易到用车等企业采用的第二种模式。这对商务约租车领域的龙头老大而言,无疑是当头棒喝。昨日易到用车及AA租车相关负责人表示并未接到该通知。
这在租车行业的监管历史上尚属首次。此前,多家互联网企业涉足租车市场,虽然在资质上遭遇不少争议,甚至招来许多投诉,但监管机构往往选择缄默,态度十分暧昧。
以北京为例,易到用车等公司发展迅猛,再加上线上线下渠道的宣传,让规模并不大的互联网租车行业显得声势惊人。有从业人员向新浪科技透露,北京的几家大型出租车公司已经联合“告了好几次状”,指责租车软件抢了出租车的饭碗,但最终不了了之。
《通知》的骤然出台,让互联网租车看似一片光明的前景阴霾密布。面对监管重拳,结束不惜代价的野蛮扩张、自我诊断是否“合规”,成为租车软件们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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